2024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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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烏魯木齊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相關規(guī)定:因工程施工確需拆除、遷移、改動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或其他影響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正常維護和安全運行的,須經市城市道路照明設施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xù)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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